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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淮安市五好家庭、2021年度最美家庭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5 浏览次数: 10



关于开展淮安市五好家庭、2021年度最美家庭评选的通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县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妇联,市级机关妇工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淮安市五好家庭、2021年度最美家庭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推选淮安市五好家庭50户、2021年度最美家庭100户。

二、推条件

1.淮安市五好家庭推荐按照《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法》)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原则上淮安市五好家庭不与最美家庭交叉、重复推荐。

2.淮安市最美家庭推荐要在广泛寻找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切实把事迹可信可学的最美家庭寻找出来、推荐上来、宣传开来。原则上推荐的市级最美家庭需获县区级最美家庭,同时需对照《评选表彰办法》19条所列情形(附件6),存在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3.家庭典型的审核说明(附件7)中,家庭成员的界定为父母(无论是否共同生活)、配偶、子女及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

三、推选重点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家庭创建活动开展,积极选树立足岗位建新功、弘扬美德传家风、奉献社会献爱心、崇德向善作表率等家庭典型,具体从8个方面寻找推荐:

1.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重点选树绿色低碳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3.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的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4.围绕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点选树节约粮食、勤俭持家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5.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选树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6.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选树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摒弃陈规陋习、倡扬文明新风;

7.围绕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8.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选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 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四、推选程序

1.组织推荐。由各地各单位根据推选条件,按照分配名额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好中选优,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额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报送前需完成资格审核、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

2.社会化推荐。由市妇联按照相关要求,在花开淮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最美家庭社会化推荐渠道,面向社会通过自荐、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形式进行公开征集推荐。

3.评选发布。市妇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候选家庭典型进行评议,并报市妇联党组最终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将于2022年“5.15”国际家庭日期间揭晓公布。

五、工作要求

1.抓实寻找活动。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点任务、重大事件和重点活动,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最大限度动员广大家庭,在抓实抓好寻找活动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区、人群、家庭实际情况和需求设计开展活动,推动活动在城乡社区落地,要将退役军人家庭、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家庭纳入活动范畴,并向机关、部队、企业、新业态领域延伸。

2.强化示范引领。要注重寻找、推荐在党和国家重大项目、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在日常点滴中自觉践行新时代家庭观的典型,在基层一线以及在各级各类新兴领域妇联、女性社会组织和工作联盟中的典型。要主动与宣传部、文明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和教育、民政、退役军人局、外办、台办等部门对接,增强家庭典型的代表性、广泛性。要加大典型家庭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家庭典型突出事迹和精神风貌,讲好家庭故事,引领更多家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严格工作程序。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寻找、推荐、复查等工作,切实推选出优秀家庭典型,并对拟推荐家庭典型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推荐的家庭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材料真实、准确无误。

4.认真组织材料。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附件中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家庭典型推荐表格中“主要事迹”一栏时,字数不超过300字;每个家庭需另外提交完整事迹材料,800字左右,均以第三人称表述,突出重点,不要求面面俱到,不得以个人工作成绩代替家庭事迹。

2)推荐家庭典型需提供3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规格不小于2M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一段5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3)推荐家庭典型需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4)信息汇总表中的各类信息与推荐表一致,由各地各单位分类汇总。

5)通过单位推荐或社会化推荐的家庭典型由市妇联汇总反馈至家庭住址所在县区(园区)妇联,由县区(园区)妇联同步审核并出具审核说明材料。

5.及时提交报送。推选的家庭典型相关申报材料请于420日前上报。

电子版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资料由各有关单位审核后,统一发至市妇联家儿部工作邮箱。

工作邮箱:hafletb@163.com

纸质版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资料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至市妇联。

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一号淮安市行政中心北楼1208

联系人:吴  菲   电话:0517-83605324






(此页无正文)


附件:

1.淮安市五好家庭、2021年度最美家庭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淮安市五好家庭推荐表

3.淮安市五好家庭信息汇总表

42021年度淮安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52021年度淮安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1. 《评选表彰办法》第19条所列情形

  2. 市级家庭典型审核说明


淮安市妇女联合会

2022331



附件1

淮安市五好家庭、 2021年度最美家庭

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区

五好家庭(户)

最美家庭(户)

经开

4


8

清江浦区

6

12

淮安区

6

12

淮阴区

6

12

涟水县

6

12

洪泽区

4

8

盱眙县

5

10

金湖县

4

8

工业园区

2

4

生态文旅区

2

4

市直机关

3

7

2

3

合 计

50

100       


附件2

淮安市五好家庭推荐表

家庭主要

申报人姓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

程度


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邮政

编码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家庭住址


称 谓

姓 名

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曾获

荣誉

1.县(区)级:£文明家庭 £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2.其他:

主要事迹

(300)


家庭住址

所在村(社区)意见


主要申报人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推荐

单位

意见


县区

(园区)

妇联意见




附件3

淮安市五好家庭信息汇总表


序号

家庭主要申报人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职业及职务职级



































































附件4

2021年度淮安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家庭主要

申报人姓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

程度


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邮政

编码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家庭住址


推荐渠道

£组织推荐   £社会化推荐

称 谓

姓 名

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曾获

荣誉

1.县(区)级:£文明家庭   £最美家庭   £书香家庭

2.其他:

主要事迹

(300)


家庭住址

所在村(社区意见


主要申报人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推荐

单位

意见




县区(园区)

妇联意见



附件5

2021年度淮安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序号

家庭主要申报人

最美家庭

类型

推荐渠道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职业及职务职级













































附件6


《评选表彰办法》第19条所列情形


一、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二、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四、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五、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六、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八、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九、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十、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附件7

级家庭典型审核说明



经审核,我会(单位)申报的市级家庭典型事迹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不良反映,推选的家庭主要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未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无家庭暴力行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情况;无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特此说明。



XX县区(园区)妇联/ XX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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