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制度………………1-38
第二部分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创新特色亮点工作39-40
第三部分
学习资料……………………………………………………………41-67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制度
一、《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1、教代会职权
2、教代会执委会职责
3、提案工作职责
4、工会在教代会中应承担的职责
5、二级教代会职权
6、工会、分工会在二级教代会应承担的职责
二、《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三、《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四、《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五、《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六、《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主席职责》
七、《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职责》
八、《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职责》
九、《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
十、《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离退休工作职责》
十一、《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工作职责》
十二、《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组织委员职责》
十三、《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宣传委员职责》
十四、《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文体委员职责》
十五、《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干事工作职责》
十六、《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十七、《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流程》
十八、《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关于调整教职工福利问题的有关规定》
十九、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分工情况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也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
第三条教代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团结和动员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评议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实行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第四条学校党委依法加强对教代会、工会工作的领导,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形式。依法保证教代会制度和职权的落实,支持工会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应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监督干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体现教职工在学校中的主人翁地位。
第五条校长以及行政系统应当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尊重教代会的职权以及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
第六条工会应将教代会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加以落实。依法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成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通过各种形式提高代表素质,提高教代会运行质量。做好与党委、行政、上级工会及学校其他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七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职权
第八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学校章程草案及其他基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校园建设、学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三、评议监督权。讨论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校务公开、听证会、质询会、代表巡视制度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和讨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条代表的条件:
一、政治坚定、作风端正、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能力。
二、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具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关心、支持并积极投身于学院的建设、改革和发展之中,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
四、能广泛联系群众,敢于和善于反映群众的呼声,热心为群众办事,密切联系教职工,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五、有一定的参政议政水平和文化知识,了解和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一条代表的任期:
教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代表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一、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校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在校内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以保留。
二、教职工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
三、教职工代表失去群众信任的,由原选举单位向学校工会提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申请,经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同意后,撤销其代表资格。
四、因各种原因造成代表缺额的,由原选举单位向校工会提出补选申请,经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同意后,由原选举单位按照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
第十三条代表的人数和构成:
一、根据文件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教职工代表名额占学校教职工总数的25%左右。
二、代表的构成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的特点,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技术人员)应占全体代表的60%左右;青年教职工和女职工在代表中占适当比例。
第十四条教代会代表选举的方式和方法:
教职工代表以分工会为单位,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按分配的名额,经民主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为10%,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举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能进行选举,被选代表获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中层正职一般应为教职工代表,但应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学校领导由工会推荐到分工联系的单位参加选举,同时增加该单位的代表名额。
第十五条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
三、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发表意见,有权参加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四、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有权对学院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六、代表因正常行驶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六条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的评议监督。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事公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和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机构,负责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代表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审查结果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报告。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以学院、系(部)、处室等为单位独立或联合组建代表团。代表团设正、副团长,由所在代表团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团长负责组织本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活动,在会议期间完成大会交给的有关任务。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离退休人员代表等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特邀和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四章组织规则
第二十条教代会一届任期三年,学校实行教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相结合的体制,两会同时召开,会员代表兼任教代会代表,非会员职工代表不能兼任会员代表。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教代会主席团实行非常任制。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团团长和教师代表。
教代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组织、主持会议;听取和讨论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并对议案进行修改。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
第二十二条教代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为教代会闭会期间履行教代会职权的常设机构。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在教代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教代会执委会秘书处设在学校工会,执委会秘书长由专职工会主席担任。
教代会执委会其职责是: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讨论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有关重要事项;接受和处理教代会的建议和申诉。闭会期间教代会执委会的工作情况应当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
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执委会会议,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到会执委必须超过应到执委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会议由执委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商量确定,并提前通知执委。
第二十三条教代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其工作职责对教代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学校有关行政部门对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收集整理教代会代表对有关议案的意见和建议,为修改议案决议提供依据等。
第二十四条教代会执委会组成人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必须经过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由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差额提出,在报经学校党委审议后,由大会主席团会议酝酿差额或等额候选人正式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执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数、结构、比例及选举、调整办法和工作运行规则。
第二十五条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表决和选举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委、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代表会议。
第二十六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由工会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报党委同意,并在大会预备会议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可以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大会表决与选举事项必须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议,以及通过和决定的事项,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应认真执行,非经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每次教代会应对上次大会的决议和提案的执行情况作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应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二十九条教代会会议由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两部分组成。预备会议主要任务是选举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筹备情况,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以及决定大会其它有关事项。正式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报告、组织审议、大会发言、依法表决、形成决议等。在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中间应当安排适当的时间供代表讨论。
第三十条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要问题,由大会常设执委会负责处理。
第三十一条教代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审议各项报告;确认闭会期间决定事项;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表决教代会职范围内应当表决通过的学校政策、规章、制度及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凡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关的会议决议。
未获得教代会全体代表审议通过的事项,而又确需实施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行修改的基础上进行复议,再次提交教代会全体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不得以党政工联席会议、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大会主席团会议、执行委员会会议等其它方式绕过教代会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的事项由学校校长颁布实施,未经审议或经审议表决未能通过的不得实施。
第五章提案工作
第三十三条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就学校改革发展、内部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工资分配、人事制度、生活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的议案。
第三十四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可实行常年制和集中征集制。集中征集的应在教代会召开前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学校工会发出征集大会提案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全体教代会代表,提案内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应一事一案。提案须由一名教代会代表提议、两名以上教代会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
第三十五条教代会提案的审查立案程序。
提案工作委员会(组)或学校工会收到教代会代表提案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登记、分类、整理、编号;内容相同的进行并案处理,原提案人作为共同提案人。提案工作委员会(组)对提案进行审查并提出立案意见。提案立案的原则是:符合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问题。经审查立案后的提案须填写提案处理表。凡未立案的提案应提出意见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提案人。重大提案应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提案工作委员会(组)应向教代会作提案审查和落实工作报告。
第三十六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按提案内容分类后送交主管校领导;主管校领导阅处后,逐件落实到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做出整改和解决方案,对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落实的提案,应及时做出合理的解释;承办部门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做出整改和解决方案经主管校领导批阅后反馈给提案工作委员会(组),并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并征求提案办理认可意见;提案工作委员会(组)或学校工会要对提案落实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六章工作机构
第三十七条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并对学校院(系)级的教代会制度建设进行指导。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教代会的筹备工作,提出筹备工作方案、议题建议、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组织选举代表,公布代表名单。
二、承担教代会会务工作,协助大会主席团处理有关事项。
三、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
四、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的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推进学校民主管理。
五、组织教职工代表培训,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
第三十八条学校教代会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和检查。召开教代会,学校工会应当提前十天向上一级工会报告。
第三十九条学校为工会承担教代会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七章院、系(部)的教职工大会
第四十条学校所属院、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院、系(部)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职工大会)与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性质、职权、要求相同,是院、系(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基本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的建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一条超过80人院、系(部),需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需经学校党委批准。
第四十二条二级教职工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审议院、系(部)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就本部门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部门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本部门聘任制实施方案、考核与奖惩办法实施方案,奖金、津贴分配办法,创收和自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案,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评议本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并可对被评议者的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民主推荐本部门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第四十三条实行二级教职工大会会前、会后报告制度。二级单位就召开教职工大会的日程安排、主要议题等事项,在预先得到院(系、部)党政原则同意的基础上,向校工会报告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召开;会议结束后将会后报告及会议材料各一份报校工会备案。
第四十四条二级教职工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每次会议都应成立筹备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党总支负责人担任。具体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教职工大会换届时制定主席团组建的方案。
(二)拟定大会主要议题及日程安排,组织会议文件起草工作,确定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人选,编制会议经费预算。
(三)做好会议组织和提案征集工作。
(四)做好有关沟通工作,会前就有关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供行政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十五条二级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积极协助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和动员教职工积极投身与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六条院、系(部)分工会是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主持院、系(部)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十七条各院(系、部)分工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下列工作:
(一)制定召开二级教职工大会的方案,提出大会议题、日程的建议,主席团成员的建议人选,征集和整理提案,会同党政负责人共同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换届时组织教职工选举代表。
(二)大会闭会期间,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开展各种民主协商活动。
(三)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宣传教育,维护和代表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接受和办理教职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分工会主席应参加有关本单位发展或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院(系、部)行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重大事项的研究时,应通过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分工会约请部分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分工会主席在参加本单位行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前,要围绕会议主要议题广泛征询本单位教职工意见建议,会集民意,凝聚民智,以充分代表与体现本单位教职工的普遍意愿,从源头上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四十八条校工会有权指导二级教职工大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案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宜可参照校教代会办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学校工会。如有与上级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本实施细则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工会章程和学校科学发展实际,按期召开教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履行工会组织基本职能,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改革与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做好女工委员会工作,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
三、做好工会组织工作,负责会员的接纳与退出管理工作,管理工会经费和会费。
四、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指导职工业余社团或职工俱乐部活动。
五、经常了解教职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意愿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积极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管好工会财产和财务。
七、承担学校老干部和关工委等工作。
八、指导二级教职工大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指导检查各分工会工作。
九、承办学校党委、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一、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行使对工会经费实施监督审计职权。
二、定期对工会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每年年初负责对工会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向工会暨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
三、结合工作开展调研,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和指导工会分会合理开支工会经费。
五、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工会女职工工作委员会是工会的重要工作机构之一。它以学院女职工为主要工作、服务对象,根据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要求开展工作,是女职工利益的重要代表者。其工作职责是:
一、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和爱岗敬业教育,发动女职工积极为实现学院工作目标作出贡献。
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教育、劳动、家庭等方面相关权利。
三、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组织女职工学习妇幼保健知识,定期组织女职工体检。
四、教育女职工正确处理好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努力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总结女职工的先进典型,并宣传她们的典型事迹,做好评选和表彰工作。
六、搞好“三八”节庆祝活动和“六一”儿童节福利工作。
七、积极开展适合女同志特点的校园文体活动。
八、指导工会分会组织开展女职工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一、在学院党、政领导和指导下,依据《工会法》、《劳动法》等法规开展工作。
二、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三、协调行政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做好劳动争议纠纷的调处工作。
四、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实现调解中的权利,引导当事人履行调解中的义务,使调解协议得到全面落实。
五、积极配合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主席职责
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全委会),传达贯彻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指示,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组织检查、交流经验,加强工会工作建设。
二、负责工会思想建设,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推动教职工思想素质的提高。
三、掌握工会工作情况,关心工会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筹备教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大会,贯彻大会的决议。
五、深入了解掌握教职工教学、生活和学习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和要求,为解决教职工困难办实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指导工会分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体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建设。
七、主持编制工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督促做好离退休和关工委工作。
八、贯彻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九、副主席按分工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负责组织经审委员定期对学院工会的各项经费进行审查,核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
二、负责向工会暨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接受省市教育工会经审组和市总工会经审委的业务指导、检查,并负责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四、参与学院工会经费的年度计划的制定,审查工会财务报表。
五、掌握工会年度经费使用的进度,经常提出各种建议。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代表女职工委员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二、接受同级工会的领导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展开工作。
三、团结动员和组织女职工投身学院改革发展,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四、教育、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五、注意发现、积极培养女干部、女人才,提出表彰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建议。
六、维护女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劳动、社会和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发动女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
七、积极开展女职工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总结推广女职工工作经验。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主持调解学院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召集调解会议,确定调解方案。及时调解简单的劳动争议。
三、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四、做好教职工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五、配合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好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离退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情况,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全校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
二、加强与各院系、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组织好敬老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的庆祝、慰问活动,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离退休人员,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丧事处理及遗属抚恤工作,关心、帮助孤寡老人和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
三、加强活动室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人员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四、加强离退休人员组织网络建设,组织、支持离退休人员自愿量力地参加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接待、处理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加强综合治理,配合党总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多途径、多形式向离退休人员通报情况,及时了解并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思想热点、合理要求与建议,尽力帮助排忧解难。
六、做好离退休人员的信息收集、更新和统计、年报工作。编报部门年度经费预算、设备添置计划,管好、用好部门资产和各项经费。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工作职责
一、按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积极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投身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加强“五老”队伍建设和服务工作。
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 搭建、创新工作平台,拓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渠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支持、指导大学生开展各种社团活动、走进社区服务和开展公益活动,促进大学生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四、积极为大学生办实事、做好事。对学习上、生活上有困难,身体、心理上有障碍的学生给予特别关爱,开展助学助困活动。
五、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和他们的愿望、需求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分析新形势下大学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教学督导、科研辅导活动,对青年教师传帮带,帮助大学生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七、组织、指导各二级关工委工作,做好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总结、考核和表彰工作。
八、按照“学习型、服务型、调研型、创新型”要求,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
九、完成上级关工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组织委员职责
一、负责会员的发展工作,经常进行《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对新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
二、指导工会分会开展好组织工作,协助工会财务人员做好收缴会员费的工作。
三、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有关要求,参与做好召开工会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以及会中、会后的有关工作。
四、定期组织培训和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抓好工会的思想建设。
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学院民主管理工作。
六、管理好会员档案,及时承办会员关系的接转手续。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宣传委员职责
一、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配合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二、大力宣传校内各类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弘扬爱校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师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风、学风、校风建设。
三、大力宣传学校的改革发展的情况,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校内工会、教代会的工作动态,积极沟通教职工与学校领导的联系,促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四、办好宣传橱窗加强工会宣传阵地的建设。
五、加强调研,开展工会、教代会工作研究,促进工会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文体委员职责
一、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
二、关心教职工的相关需求,尽可能为他们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支持、鼓励、指导他们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文艺、体育培训,大力培养文体活动骨干,推进文体活动的开展。
四、加强对分工会文体工作的指导,协助分工会开展业余文体活动,活跃文体活动的开展。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干事工作职责
干事1岗:
1、积极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发放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具体事务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事2岗:
1、具体组织各类教职工文体活动,并指导业余社团和职工俱乐部活动;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勤岗:
1、负责完成职代会及部门档案管理和内务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工会财务行为,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障工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重大事项要经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预算管理原则。根据上级工会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本年经费预算要充分听取本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意见,经工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执行。
4、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收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收上级工会及工会经审会的审查。年底将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向全体工会委员会委员、分工会主席报告,做到公开、透明。
5、坚持勤俭节约,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6、工会财务管理接受学校财务处指导,工会固定资产管理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二、工会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员每月按照工资收入的0.5%交纳会费。
2、经费收入:学校行政每月按照会员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回拨补助、专项补助、送温暖等。
4、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等。
三、工会经费分配
1、按每职工定额标准下拨给分工会开展活动;
2、学校拨交的工会经费总额的40%上解上级工会,其余部分统一核算管理。
四、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工会经费:按规定40%上解市总工会。其他60%部分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工会各项活动,教职工之家建设等。
2、下拨到各分工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集体活动,教工之家添置文体活动器材。
五、工会经费报销
1、工会支出经费的报销,必须严格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手续。原始单据必须是税务发票或财务监制收据,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并说明用途。购买多项物品的,必须附明细清单;对开展活动购买的奖品等,须附发放清单;对送温暖及慰问活动等支出,须附详细发放清单。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单据不予受理。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
2、按照财务规定购买物品发票超过规定限额的,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用现金付款。
3、具体报销规定参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六、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1、上级下发的有关财务文件、工会自定的规章制度、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票据均由工会财务人员整理、立卷、归档,并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2、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校相关人员调阅会计档案应报工会主席批准同意,按规定办理手续查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复制的,需经工会主席批准同意。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销毁处理时,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在学校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主管领导、监销人和经管人签字盖章,以资证明。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日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流程
1、教代会工作流程按《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操作;
2、工代会和教代会合并召开,遵循《工会法》要求;
3、工会经费管理流程根据“工会经费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独立进行核算,不得与本单位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要求,按照我校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4、日常工作流程,遵循“马上就办”原则,复杂问题简单化,以方便广大教职工。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关于调整教职工福利问题的有关规定
为了规范工会福利费的支出,现就教职工有关福利问题作如下规定:
1、看望住院病人。凡本院在编教职工生病住院,工会及分工会应派人看望。慰问金为500元/人。年度第二次住院,及时看望并送花篮1份;
2、祝贺职工新婚。本院在编职工新婚,工会及分工会应表示祝贺。贺礼为500元/人;
3、职工生日。按照苏工办(2015)15号文件执行;离退休职工每人每年送生日蛋糕1份。
4、吊唁慰问丧事。在编教职工直系亲属病逝,工会及分工会应派人去吊唁慰问。丧礼为600元/人,送花圈三只(学院、工会及相关处室、系部)
2014年10月,学校完善了一些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二〇一五年六月
学校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分工情况
主席袁丹:
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协助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工作,承担秘书长职责。
副主席刘忠驷:
分工负责离退休、关工委工作,协助主席工作。
傅遐龄:
主持女工委员会工作。
张黎影:
主持经费审查工作。
组织委员:
曾征宇、张远录、马晓东
宣传委员:
吕成文、朱玛、杨智、戴礼忠
文体委员:
侍勇、葛竹春、周导杰、孟英伟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创新特色亮点工作
1、学院工会和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首批被淮安市总工会命名为“爱心助学基地”,给予学院工会在爱心助学工作中更多的活动空间,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抓实抓好;
2、为全方位提高职工适应时代需求,使职工群众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并使全校职工阳光心灵提质活动有指导、有氛围、有质量,我们借助学校学生心灵工作室相关资源,投入部分资金,建设学校职工心灵工作室;
3、为解决职工活动经费不足困难,学院工会竭力争取相关企业赞助。近年来,淮安移动、恒大集团、金色阳光、旺江壹品、海天置业、中南世纪城等企业通过提供移动充值卡或提供山地自行车、空调扇、电风扇、挂衣熨斗、茶壶、洗化用品等奖品赞助学校工会开展掼蛋、乒乓球、羽毛球、趣味运动会、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职工反映良好。
4、学校工会积极争取指标,经学校党委研究推荐,我校刘锦翠老师获得淮安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学校有多名教师获得市总工会和教育工会表彰和慰问。
5、深化职工之家建设
①“职工之家”体现了职工群众与工会的密切联系,承载着党对工会的重托,表达了职工群众对工会的期望和信赖,省总工会每五年组织两次省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表彰活动,我校在新的五年创建活动中已取得了市总工会的“淮安市模范职工之家”荣誉证书;
②在第四届教代会上,教职工第9号提案就是建设教职工活动中心。而图书馆六楼有一面积较大的场馆,建议开辟为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是可添加跑步机等健身器材设备,二是可建立棋牌室等活动场所。
6、《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非常详细地规定了我校相关主体的职权、职责,明确了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二级教职工大会的程序和办法,对提案的征集和立案程序以及如何办理和落实做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并指导二级教职工大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7、《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工会法》和《章程》从管理原则、经费来源、经费分配、开支范围、报销手续、档案管理等六个方面详尽地规定了工会财务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落实了工会财务“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独立进行核算,不得与本单位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的要求。
第四届工会第一次会员
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宣传简报
第1期
(2014年12月1日 大会宣传组编印)
教职工代表大会知识专题(一)
◆教代会的性质和作用
◆教代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学校同级党组织的关系
▲学校党组织怎样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领导
▲教职工代表大会怎样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学校行政的关系
▲学校行政领导怎样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教职工代表大会怎样支持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学校工会的关系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与工会的区别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与工会的联系
◆搞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是学校党政工的共同任务
◆教代会的性质和作用
《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正确认识教代会的性质必须明确以下四点:
①教代会不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
②教代会不是一般民意咨询、参谋智囊性质的组织;
③教代会是广大教职工通过自己的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④与工会不同,教代会不是群众组织,而是学校的管理体制中负责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
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民主管理主渠道的作用,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最重要的一项工程,是全体教职工的一件大事,是党政工共同肩负的任务,而绝不只是工会一家的事。
◆教代会的职权
①审议建议权。听取学校章程草案及其他基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校园建设、学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③评议监督权。讨论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校务公开、听证会、质询会、代表巡视制度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④听取和讨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学校同级党组织的关系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学校党组织怎样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领导
①认真贯彻党的“依靠”方针,加强对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
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群众正确认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②采取实际措施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和支持教职工代
表大会行使职权、确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合法地位。
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帮助教职工代表和广大教职工增强执
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民主参与意识,提高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能力。
④教育党员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模范地贯彻执行教
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教育教职工代表中的党员,模范地履行代表的义务和正确的行使代表的权利,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⑤从全局出发,协调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学校行政和其他方面的关系,一旦产生矛盾和分歧时,党组织要及时协调解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⑥支持和发挥基层工会委员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的作用。选配得力的工会干部,尤其选配好工会主席,把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好。党组织定期听取工会关于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原则意见,指导工会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各项任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怎样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个组织机构要认真学习研究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要认真学习领会学校党组织的指示和要求并以此来指导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设,提高教职工代表的政策水平和活动能力。
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要及时主动听取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并得到同意方能实施。如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要有学校党组织讨论审核,大会议题、议程、报告和决议正式形成之前要报经学校党组织审核同意。
③要为学校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条件,为党员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如安排党组织负责人在大会上讲话,支持党员代表对大会有关问题的动议。
④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学校党组织的联系,经常把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民主管理的重要问题、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设情况等向学校党组织报告,及时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并落实到行动中去。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学校行政的关系
▲学校行政领导怎样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①学校行政领导要树立群众观念,坚定地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学校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都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②学校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认真
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认真对待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并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和检查。
③学校行政领导要支持教职工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干部的活动,
校长要做好表率,带头述职并接受教职工代表的评议和监督。对有抵触情绪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④学校行政领导要为教职工代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从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
▲教职工代表大会怎样支持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
①要支持学校行政行使职权,维护其领导权威,教育广大教职
工执行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之前,应按校长的决定执行。
②要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努力去实现学校行政制定的规划和计
划,完成学校行政提出的各项任务。通过开展征求意见、合理的建议、献计献策等活动,积极为学校行政提供信息,为校长决策提供依据。
③要教育广大教职工关心爱护学校,自觉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积极工作。支持校长对严重违反纪律的教职工的处分。
④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要积极主动,经常及时地与学校行政进行沟通,反应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友好合作,加强配合,真正建立起一种互相支持、相互尊重的合作关系。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学校工会的关系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与工会的区别
①在性质上,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一种管理形式和机构;工会是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一个社会政治团体。
②在组织形式上,教职工代表大会只是定期召开大会,没有上下的组织关系和专设的工作机构;工会不仅有定期性的代表大会,还有从中央、地方到基层的系统组织和办事机构。
③在组成人员上,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教职工按照一定的程度民主选举出来的教职工代表组成;工会是由经过一定组织程序自愿加入工会组织并履行义务的工会会员组成的。
④在职权范围上,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管理具有一定的决策、决定权;工会组织则没有这种权力。
⑤在任务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是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会的任务更广泛,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相应的任务只是它的基本任务中的一方面。工会组织还要充分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促进学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联系
①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都是党组织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们一方面积极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一方面团结和带领教职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都有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本身就是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工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管理是其“参与职能”的体现。
③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都是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同一切侵犯、危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言行作斗争。
④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都有相同的群众基础,两者都是由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为主体组织起来的,同样都有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任务。
◆搞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是学校党政工的共同任务
民主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因此,搞好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是学校党组织、行政和工会共同的任务。
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中,学校党组织是根本保证,学校行政是关键,学校工会是重要条件,广大教职工是基础。有的学校还总结为工会‘搭台’服务,行政‘领衔’唱戏,党委总体‘导演’”。学校民主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实施这项工程必须党政工合力推进。
第四届工会第一次会员
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宣传简报
第2期
(2014年12月10日 大会宣传组编印)
教职工代表大会知识专题(二)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如何操作?
◆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关系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委会是什么机构?有何职责?
◆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哪些?
◆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规定有什么内容?
◆教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多少?每年召开几次全体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何办理必须处理的重大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大会实到代表为多少方能有效?
◆学校党政和学校工会应当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什么条件?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如何操作?
鉴于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均实行常任制,并要求每年(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从制度上创造了“两会”合并召开的条件。在实践中,很多学校将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一起召开,不仅可行,而且很有益处,精减了会议,避免了工作重复,提高了工作效率,既有利于工会的建设,也有利于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
两个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如何操作:
①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应统一起来,即任期年限一致(如同为任期三年或五年),换届同步进行。
②按代表选举程序选举“两会”代表。如当选代表是工会会员的,既是教职工代表也是工会会员代表(具有双重身份);不是工会会员的,只是教职工代表。代表团可以共同组成。
③“两会”同时进行筹备,设同一个主席团,召开同一个预备会议,挂同一幅会标。会标如下:
XX学校第X届工会第X次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④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所有“两会”代表均有表决权;属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议题,只有是工会会员的代表有表决权,不是工会会员的代表可列席参加或不参加会议。
⑤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次不能混淆,“届”是时间概念,即代表的任期,届满后进行换届;“次”是届期内召开大会的序数,一届期内可以召开数次大会。
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 和工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能相同的,可以合设。
◆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关系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并对学校院(系)级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行指导。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委会是什么机构?有何职责?
①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常设机构。
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在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
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学校工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可由专职工会主席担任。
④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其职责是: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讨论决定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关重要事项;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闭会期间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应当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⑤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会议,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到会执委必须超过应到执委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会议由执行委员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商量确定,并提前通知执委。
◆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其工作职责对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的决议的贯彻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参与学校有关行政部门对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收集整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对有关议案的意见和建议,为修改议案决议提供依据等。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哪些?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审议各项报告;确认闭会期间决定事项;选举产生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表决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应当表决通过的学校政策、规章、制度及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规定有什么内容?
①凡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会议决议。
②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履行代表审议通过权。大会表决的事项须获得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为有效。
③未获得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审议通过的事项,而又确需实施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行修改的基础上进行复议,再次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不得以党政工联席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会议、大会主席团会议、执行委员会会议等其它方式绕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④审议通过的事项由学校校长颁布实施,未经审议或经审议表决未能通过的不得实施。
◆教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多少?每年至少召开几次全体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届期为3至5年,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必须处理的重大事项,该如何处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必须处理的重大事项,经学校党委、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或者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大会实到代表为多少方能有效?
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大会实到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会议方为有效。
◆学校党政和学校工会应当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什么条件?
学校党政和学校工会应当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在学校行政经费中列支。建立调研制度、质询制度、督查制度、听证制度、视察制度、提案评选制度、检查评估制度、代表培训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制度和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等。
第四届工会第一次会员
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宣传简报
第3期
(2014年12月16日 大会宣传组编印)
教职工代表大会知识专题(三)
◆教职工代表大会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什么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如何进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审查立案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校长、教代会与其他民主咨询渠道的关系
◆工会在教代会中的角色和任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程序撤免、更换本单位的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可以按程序撤免: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处理;不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或因严重失职失去原选举单位教职工信任,经原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调离学校或与学校终止聘任聘用合同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被学校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
因机构调整、人事变动,出现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缺额,在报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补选。
◆什么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就学校改革发展、内部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工资分配、人事制度、生活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的议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如何进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征集可实行常年制和集中征集制。
集中征集的应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或学校工会发出征集大会提案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内容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审查立案程序
提案工作委员会(组)或学校工会收到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登记、分类、整理、编号;内容相同的进行并案处理,原提案人作为共同提案人。
提案工作委员会(组)对提案进行审查并提出立案意见。
提案立案的原则是:符合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问题。
经审查立案后的提案须填写提案处理表。
凡未立案的提案应提出意见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提案人。
重大提案应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提案工作委员会(组)应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提案审查和落实工作报告。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按提案内容分类后送交主管校领导;
主管校领导阅处后,逐件落实到承办部门;
承办部门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做出整改和解决方案,对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落实的提案,应及时做出合理的解释;
承办部门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做出整改和解决方案经主管校领导批阅后反馈给提案工作委员会(组),并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并征求提案办理认可意见;
提案工作委员会(组)或学校工会要对提案落实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校长、教代会与其他民主咨询渠道的关系
《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教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基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高等学校的校长主持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由校长及其领导下的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代表全民行使对学校资产的支配权,决定并施行有关学校规划、建设、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
《教育法》第三十条还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我们通常所说的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范畴一般分为两大类:学校的大政方针与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规定,关于“学校的大政方针”问题,教代会有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听取和讨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关于“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蛋糕如何合理地切分,教代会有着较大的“决定权”;然而,蛋糕究竟做多大,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统筹眼前分配和持续发展问题,也不是教代会能够票决得了的。
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主渠道,教代会的覆盖面最广,汇集了全校各个方面、各个层面的代表,集中反映了教职工的意见和利益诉求。
◆工会在教代会中的角色和任务
教代会不等于工会,工会干部自己对此首先要有明确的认识,绝不能把教代会只看成自己一家的事。为了推进教代会工作,目前,工会首先要加强与学校党政领导的沟通,努力营造民主管理的小气候。务必使全校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健全教代会制度是大家自己的事,是集中民智、维护民益的基本建设。只有发动全校党政工群一起来关注、推进教代会建设,教代会才能在学校生活中取得它应该占有的位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作为一个群众团体,工会应在教代会中充分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反映群众的意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多分担一些(而不是全部)教代会的工作任务,积极工作。工会要发挥与教工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扩大沟通、维护权益、凝聚力量、化解矛盾,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第四届工会第一次会员
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宣传简报
第4期
(2014年12月21日 大会宣传组编印)
工会常识问答
◆中国工会的性质
◆中国工会会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
◆参加工会的条件
◆学校工会和学校党委、学校行政有什么关系
◆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职权
◆会员代表大会或代表大会的性质
◆工会各级代表大会多少时间召开一次
◆工会选举的原则和方法
◆怎样确定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还是会员大会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应该做好哪些筹备工作
◆怎样确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名额及其在会员中的比例
◆工会主席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工会有哪些职责
◆工会经费的来源是哪些
◆工会费用如何使用
◆加入工会能给教职工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中国工会的性质
《中国工会章程》总则第一句话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从阶级性、群众性和政治性三个方面明确了工会组织的性质。
1.阶级性:根据工会章程,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可以加入工会。工会会员的工人阶级成分,决定了工会的阶级性。它是工人自己的组织,它的职责和存在的价值,就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群众性:主要体现为吸纳工会会员的广泛性,参加工会组织和工会活动的自愿性与民主性。
3.政治性:与西方工会不同,中国工会明确承认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在思想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行动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
◆中国工会会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享有权利
⑴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⑵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⑶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⑷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⑸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⑹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履行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⑵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⑶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⑷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⑸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⑹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即:“维护”、“建议”、“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参加工会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学校工会和学校党委、学校行政有什么关系
▲学校工会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路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
⑵讨论决定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⑶推荐工会领导干部;
⑷发挥党员在工会组织中的模范作用;
⑸协调和行政的关系;
⑹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学校工会与行政是亲密的合作者,伙伴关系。两者的根本利益、大目标是一致的。
⑴学校行政和工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⑵在工作职责上,行政代表国家管理学校,处于管理者地位。
⑶在工作上,学校行政要树立自己的行政管理权威,工会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需要很好地协调、配合和互相支持。
◆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职权
⑴审议和批准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⑵讨论并决定本地区或本单位工会的工作任务。
⑶选举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会员代表大会或代表大会的性质
由全体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称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的会议称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职权相同,都是工会的权力机关。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要听取和审查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工会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会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工会各级代表大会多少时间召开一次
县工会代表大会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各级工会都必须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工会批准,才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工会选举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工会选举的原则和方法是:
⑴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⑵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不参加选举,非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⑶代表、委员、常委、主席、副主席、经审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的产生,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自下而上地酝酿、反复讨论。候选人名单必须经过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方为有效。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代表大会的代表。
⑷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⑸委员、常委、主席、副主席、经审主任、副主任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范围进行选举,获得超过选举范围人数的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
⑹代表、委员等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⑺从委员中增补常委或主席、副主席,要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不是委员的要先增选为委员。增选的委员要在下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确认。
◆怎样确定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还是会员大会
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工会和基层以上各级工会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有关规定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他们集中和反映广大会员的意志,代表会员群众行使权力。按照《基层企业工会工作规范》的要求,会员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工会组织, 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员大会。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应该做好哪些筹备工作
⑴写出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请示,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
⑵组织选举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基层工会一般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基层以上工会,由基层工会选举产生。
⑶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查会员代表资格, 了解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工会章程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并写出书面报告。
⑷酝酿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预备名单,以及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⑸拟写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会委员会的财务工作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大会决议草案,以及大会表决办法、选举办法等文件。
⑹认真做好各项会务组织工作。主要包括: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证件制作、文件印制、准备选票、会场布置等。
⑺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预备会议。
◆怎样确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名额及其在会员中的比例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
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
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
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报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
会员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先进性、代表性,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应在代表中占半数以上,女会员、劳动模范和知识分子、青年等应占一定比例。
◆工会主席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⑴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⑵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⑶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⑷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
◆工会有哪些职责
⑴贯彻执行学校党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决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⑵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民主管理联席会议、民主协商座谈会、教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等形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⑶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教代会召开期间负责教代会的组织工作以及教代会的提案征集、整理工作;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工作。
⑷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工会的建议;参与协调教职工的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并监督学校各部门教职工的人事聘任工作;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⑸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以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四职”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师资队伍的建设。
⑹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⑺协助学校行政办好教职工生活福利事业。做好生活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⑻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针对女教职工的特点,做好女教职工的教育保护工作。
⑼搞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工会积极分子,做好新会员的接受、管理工作。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财产。
(11)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经费的来源是哪些
⑴会员缴纳的会费;
⑵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的经费;
⑶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上缴的收入;
⑷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的补助;
⑸其他收入。
◆工会费用如何使用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开支范围通常包括:
⑴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
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⑵职工活动费。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⑶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⑷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⑸其他支出。
2014年7月3日,全总办公厅下发了全总工办发【2014】23号文件,对工会经费使用进行了重新规定和明确。
◆加入工会能给教职工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分散的、单个的人,无论他的学识、能力有多强,相对于一个单位组织,总是处于力量微弱、信息不对称、易受伤害的弱者境地,只有组织起来,加入工会,才能依托组织的力量,改善弱势地位,争取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说加入工会的好处有四点:
(1)有组织的依靠,工会的法定职责是代表职工群众,在基层单位,职工有事找工会天经地义;
(2)有维权的支持,职工加入工会,目的是寻求保护,在遇到不合法、不合规、不公正的待遇时,向工会反映,提请工会支持是你的权利;
(3)有反映的通道,职工来到单位,作为单位的成员,总会有沟通情况,反映问题的需求,工会是职工反映诉求的绿色通道;
(4)有咨询的帮助,职工在企事业单位总会遇到同自己权益相关又不知如何处置的情况,或者不明白事情的法律性质、利弊得失、正确举措是什么的时候,向工会咨询,请工会为自己出谋划策,提供法律援助等,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