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院工(2016)04号
关于分配2016年工会活动经费指标的通知
工会各分会、职工俱乐部(室):
为了充分发挥分工会的作用,积极自主地开展职工文化活动,现将分工会和有关俱乐部(室)2016年职工文化活动经费指标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经费指标分配:
会计学院分工会:5320元
经济贸易学院分工会:1820元
工商管理学院分工会:1820元
金融学院分工会:1260元
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分工会:2240元
机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3920元
粮食工程与管理系分工会:1050元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分工会:1050元
基础教学部分工会:3150元
机关第一分工会:3220元
机关第二分工会:3920元
后勤分工会:4130元
图书馆分工会:1960元
乒乓球俱乐部:2000元
羽毛球俱乐部:2000元
棋牌俱乐部:2000元
足球俱乐部:2000元
阳光心灵工作室:2000元
共计4.486万元。
二、各分会、有关俱乐部(室)应量入为出,在安排上不得超支。
三、各分会开展活动时,要注意活动参与面,搞好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并向全体工会会员通报,否则工会财务不予报销。
四、不得扎堆在年底报销,不得报销餐费。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