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系、部)职工大会有关程序和要求
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我校二级学院(系、部)职工大会相关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级学院(系、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院(系、部)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系、部)必须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制度,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评议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实行二级学院(系、部)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二、报告制度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标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系、部)第一次教职工大会。
2、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召开学院(系、部)职工大会。
3、由各分工会向校工会报告并得到批准后召开。
二、成立筹备工作小组
1、组长:总支书记
2、成员:党政工团负责人、教师代表若干
3、秘书长:分工会主席
三、通知职工
1、提前一个星期通知。
2、通知到每一个教职工。
四、确定议程和会议材料准备
1、行政报告:由二级学院(系、部)院长(主任)报告工作(报告要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2、审议相关议案:聘任制方案、考核与奖惩办法实施方案,奖金、津贴分配办法,创收和自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案,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确定审议哪些议案,要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报告分管领导,要选择那些本学院‹系、部›教职工最关注、反应最集中的议案)。
五、各二级学院(系、部)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二级学院(系、部)教职工大会。
六、由各分工会负责整理会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