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日,校工会在明德楼318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三次工会委员会会议。
会议中,工会主席杨步刚向全体委员通报了苏财院(208)8号文件《关于调整完善教职工福利的暂行规定》、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参照苏工发〔2018〕13号文件和苏财院(208)8号文件精神,就学校新调整的教职工节日福利标准以及2018年度端午节福利采购的方式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在市区规模较大的四家超市中由教职工自愿选择端午节福利物品,并以提货凭证的方式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