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淮妇协〔2022〕 1号
关于开展淮安市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优秀女性,通过典型示范、先进带动,更好地引领激励广大城乡妇女为“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新淮安建设要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淮安市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对象
(一)市级巾帼文明岗:50个。表彰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人民解放军的女兵连、中队、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以妇女为主的商户(店)、小组、中心、部门、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类基地等。
(二)市级巾帼建功标兵:50名。表彰对象为:在各行各业中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推动城乡经济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岗员构成达标。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示范作用明显。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为淮安高质量跨越发展或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管理科学规范。具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管理机制完善,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通畅。
4.岗员素质过硬。岗组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自觉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5.组织机构健全。相关工作得到本单位(系统、行业)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6.原则上应已获得县区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巾帼建功标兵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积极投身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参与“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工作成绩突出。原则上申报市级标兵应已获得县区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市级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5.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方可参评,包括在淮安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港澳台同胞。脱贫攻坚方面推荐的对象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扶贫济困、甘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妇女儿童,扶贫成效明显;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在妇女扶贫理论或实践创新中成绩突出;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出色完成扶贫任务,实绩突出。
三、名额分配说明
1.名额分配原则。在推荐时要注重向生产一线的劳动妇女和集体(班组)倾斜。县处级干部、妇联系统干部原则上不予申报,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市妇联发展部沟通。推荐名额中,用于推荐妇女乡村振兴方面的优秀岗组和优秀女性个人的比例应达到30%。所有岗位和个人申报结构比例中,基层生产一线集体(班组)和个人比例须占到60%以上。
2.推荐申报程序。本次推荐申报工作采取县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县区推荐工作要在各县区妇联、各成员单位层层推荐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透明、逐级申报的方式,严格按照推荐对象、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动本单位(系统、行业)群众参与到推荐候选人工作之中。
3.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逐一审查、严格把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申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活动顺利推进,为下一步申报省级、全国级巾帼文明岗建好蓄水池。根据《江苏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典型创建评选活动管理办法》巾帼文明岗逐级申报要求,各县区、成员单位也要按要求开展本级相应工作。
2.强化工作宣传。注重将评选推荐和典型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事迹,在广大城乡妇女中营造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3.做好材料报送。各申报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淮安市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县区妇联要认真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请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2年4月20日前报送市妇联发展部。
联系人:沙正凯 13770436261
魏 萱 13337969907
办公电话:89080973,电子邮箱:haflfzb@126.com。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4.市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5.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淮安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区(单位) | 巾帼文明岗 | 巾帼建功标兵 | 县区(单位) | 巾帼文明岗 | 巾帼建功标兵 |
开发区 | 2 | 2 | 市住建局 | 1 | 1 |
清江浦区 | 3 | 3 | 市交通局 | 1 | 1 |
淮安区 | 3 | 3 | 市商务局 |
| 1 |
淮阴区 | 3 | 3 | 市文广旅游局 |
| 1 |
洪泽区 | 3 | 3 | 市卫健委 | 1 | 1 |
涟水县 | 3 | 3 | 市市场监管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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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 | 3 | 3 | 市税务局 | 1 | 1 |
金湖县 | 3 | 3 | 市广播电视台 | 1 |
|
淮安工业园区 | 1 | 1 | 市女工委 | 1 | 1 |
生态文旅区 | 1 | 1 | 市供电公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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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淮集聚区 | 1 | 1 | 移动淮安分公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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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工委 | 2 | 2 | 涟水国际机场 |
| 1 |
市教育局 | 1 | 1 | 国联集团 | 1 |
|
市科技局 |
| 1 | 中信银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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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1 | 1 | 驻淮高校 | 1 | 1 |
市民政局 | 1 | 1 | 市女企协 |
| 1 |
市财政局 | 1 |
| 巾帼科技联盟 |
| 1 |
市人社局 | 1 | 1 | 其他 | 5 | 6 |
合 计 | 33 | 33 |
| 17 | 17 |
附件2
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岗组名称 |
| 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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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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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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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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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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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或市成员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身份证 号码 |
| 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 要 事 迹 (500字) |
|
主要 获奖 情况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或市成员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市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5
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序号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民族 | 身份证号 | 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及职务 | 曾获主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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